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大景区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旅游产业发展、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划,统筹辖区内文物、林业、水利、土地等资源,实施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建设、统一执法、统一管理,负责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负责拟定大景区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执行旅游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管理崆峒山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辖区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负责大景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五)负责做好崆峒山景区内自然生态资源、人文历史资源、文物和文物古迹、地质遗迹管理的调查、评价、登记和管理保护以及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大景区范围内商业广告、大型游乐活动、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等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的审核,负责植树绿化、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六)负责做好大景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大景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涉及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崆峒山核心景区内(聚仙桥以西)除县乡道路外的市政道路、桥涵、照明、雨水、排污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八)负责大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等费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大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调价、报批、公示、监督工作。
(九)负责旅游宣传、招商引资和对外文化交流、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崆峒山大景区运营企业的委托、签约、监督工作,负责大景区内经营项目的引进、招标、签约工作,负责监督大景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监督指导其做好经营项目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旅游相关设施设备维护、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日常看护、应急处置和职工培训管理、游客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
(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大景区内的风景名胜区保护、文物管理保护、林业资源保护和园林绿化、土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开发建设活动和开采行为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旅游行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弘扬宣传崆峒文化,做好崆峒文化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大景区内国有资源、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大景区固定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做好景区内宗教场所的建设、维修方案审核以及宗教场所建设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协调联系服务工作,按照大景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做好大景区内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联系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理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执行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部、宣传营销部、产业发展部、综合执法部(安监站)8个科级内设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192.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609.61万元,增长275.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加了下属单位崆峒山景区管理费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16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192.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92.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09.61万元,增长27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了1601.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0.33万元。
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66.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2.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542.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61万元,增长5.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及社保支出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6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80万元,增长225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下属单位崆峒山景区管理费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640.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58.59万元,增长189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崆峒山景区管理费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项目160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778.49万元,净值为620.1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33.06平方米,价值55.9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预算所列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以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评价并重为原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结合推进,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附件1.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