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大景区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旅游产业发展、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划,统筹辖区内文物、林业、水利、土地等资源,实施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建设、统一执法、统一管理,负责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负责拟定大景区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执行旅游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管理崆峒山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辖区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负责大景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五)负责做好崆峒山景区内自然生态资源、人文历史资源、文物和文物古迹、地质遗迹管理的调查、评价、登记和管理保护以及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大景区范围内商业广告、大型游乐活动、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等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的审核。负责植树绿化、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六)负责做好大景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大景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涉及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崆峒山核心景区内(聚仙桥以)除县乡道路外的市政道路、桥涵、照明、雨水、排污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
(八)负责大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等费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大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调价、报批、公示、监督工作。
(九)负责旅游宣传、招商引资和对外文化交流、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崆峒山大景区运营企业的委托、签约、监督工作。负责大景区内经营项目的引进、招标、签约工作,负责监督大景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监督指导其做好经营项目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旅游相关设施设备维护、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日常看护、应急处置和职工培训管理、游客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
(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大景区内的风景名胜区保护、文物管理保护、林业资源保护和园林绿化、土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开发建设活动和开采行为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旅游行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弘扬宣传崆峒文化,做好崆峒文化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大景区内国有资源、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大景区固定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做好景区内宗教场所的建设、维修方案审核以及宗教场所建设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协调联系服务工作。按照大景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做好大景区内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联系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大景区管委会为一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事业预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部、宣传营销部(网络信息中心)、产业发展部、综合执法部(安监站)8个科级机构。
2.人员情况
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崆峒山管理局)机关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7名,其中书记1名(兼)、主任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5名。2022年12月底实有在册人员3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含工勤)31人,事业干部2人。比上年度减少21人(2022年初划转市直相关单位22人,2022年8月公开遴选1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1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929.3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49.26万元,减少26.68%,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建设项目债务化解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4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3.37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10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88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73万元,占6.31%;项目支出8324.37万元,占93.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87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090.48万元,减少25.83%。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建设项目债务化解资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7%。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5.68万元,增加96.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业务需要,门票款调整变更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万元,占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15.62万元,占89.7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37万元,占3.87%;卫生健康支出25.16万元,占1.24%;农林水支出13.06万元,占0.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14万元,减少31.88%,主要原因是:改革改制划转至同级相关单位人员22人。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万元,减少16.52%,主要原因是:改革改制划转至同级相关单位人员22人,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减少。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是改革改制划转至同级相关单位人员22人,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76.92%,主要原因是改革改制划转出人员22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7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65.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47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3.69%。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新闻采访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798.31万元,本年支出6798.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平凉泾河北路西段道路及桥梁及其南侧景观绿化带工程债务化解支出3798.31万元,崆峒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支出3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1.81万元,主要为崆峒山景区门票款,用于对下属单位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885.11万元。组织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公益性建设项目债务化解资金”“崆峒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98.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草原防火减灾: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执行数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状况改善,生物多样性增加,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和管护效能提高。
2.公益性建设项目债务化解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98.31万元,执行数379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资金落实到位,有序化解债务,维护稳定。
3.崆峒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大工程”“三项整治”和“三个提升”,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启动了崆峒山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景区质量大幅提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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